您好: 請問是 要說明這險種優劣 還是您 是否有保障不足呢? 實在不清楚您主要留言詢問的用意,僅能大略向您說明這張險種的內容。 由於 105年1月1號起 ,各保險公司因主管機關的要求, 重新 將重大疾病險的條款重新修正定義 ,而將舊條款的商品也因此全面停售, 這次修正方向是希望原先重大疾病險條款中, 各疾病定義的不合理之處能有更明確定義, 避免當保戶罹患該疾病卻難以理賠的情況,降低理賠上的爭議, 只是 在於「癌症」的保障範圍比原先舊條款範圍限縮了 ,是對消費者較為不利! 一般來說 投保這類重疾險種其主要目的是為了癌症保障 , 在105年後要規劃重疾、癌症的保障,建議考慮改投保【重大傷病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