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寫:SIA終身手術險,我有看到合約重點:
如被保險人接受之手術,未載明於本契約附表一所列之手術項目時,
本公司將與被保險人協議比照該表內程度相當之手術項目給付倍數,核算給付金額,最高以八十倍為限。
=>意味不會因為裡面沒列,就不賠,只要健保支付標準中有列舉的手術,未來新增的手術也會賠,
而且也給抗排斥藥物醫療保險金,也會有祝壽金,所以,這險種繳完就當給孩子醫療的基本保障吧。
各位別唸我,><"
訪客 寫:(1)全民健保若新增新的手術,不會新增列在第二章第七節?會另訂在別章節中?若第七節在講手術,新增的手術應該也是訂在第七節中才對吧?
訪客 寫:若第七節的手術可以改為處置,第六節講處置,才從第七節刪除該項手術,新增到第六節處置中,應該是這種邏輯才對?如果是這樣新增加的手術就會第二章第七節中,也就是說這張保單的手術依全民健保227節最新狀況做理賠才對,是這樣解釋嗎?還是我理解仍有問題?
訪客 寫:我的意思是,如果因為科技進步,本來要開刀剖肚做手術才能處理的(第七節),後來變成不用只要處置即可(第六節),所以不理賠手術了,我可以接受,但是公平原則是,未來新增的新手術,也是一樣列入227節中,所以目前沒訂到的,以後訂到227節去,未來也可以賠,不知我理解的對不對?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0 位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