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文╱林旻柔 https://i0.wp.com/od.lk/s/MjlfMTA3Nzc3ODVf/G0516.jpg 立法院財委會近日初審通過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列第107條之1,限定「受監護宣告者」為被保險人,投保壽險後死亡只能領喪葬費用,死亡給付無效;其餘身心障礙人士投保壽險,則可比照一般正常人,亦可領死亡給付,不再限制給付。修法通過後,將壓縮「被限制保險給付」的身心障礙人士範圍,強化身心障礙者的投保權益。 提案立委認為,現行保險法對身心障礙人士投保壽險採限制保險給付的規定,使身心障礙者投保遭歧視對待。依照保險法第107條規定,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等被保險人,比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