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常見的做法有三種: 1.將主約辦理 減額繳清 ,當保單累積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價金)時, 可以用保價金扣除相關費用後,當作一次繳清的保險費, 跟保險公司購買相同類型的減額繳清保險,從此就不用再繳主約保費, 同時還能讓附加在主約底下的附約持續有效, 不過看了一下您所列出來的險種, 應僅有【終身意外險】可以辦理。 2.減少主約額度,一般來說各保單都會最高與最低的投保額度限制, 而通常醫療險是沒有保價金,是無法辦理繳額繳清, 第二方案就是可以 降低到最低額度 ,仍可以維持整張保單的效力。 3.最直接的修改方法就是辦理保單終止, 直接將不合適的險種拿掉 , 只是對於繳出去的保費,能不能認賠殺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