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病投保,撐過兩年,保險公司會理賠?
2014-03-17 15:59
簽約時
「已經有的病史就先不要告知,過兩年後再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就會賠!」
這句話錯的非常嚴重,卻也是你我身邊常聽到。
首先835小編先為大家解釋,為什麼會有「投保超過兩年,保險公司就理賠」的說法出現。
其實,正確說法應該是「投保超過兩年,保險公司不得解約」,這是根據保險法第64條(註1)所解釋的,簡單來說,投保時,在書面詢問時應據實告知,若隱瞞故意不說,保險公司在投保的兩年內查到,是可以解除契約,也就是將保單解約;如果是超過兩年才查到,保險公司是不能解約的。
而在保險法第127條(註2)提到投保健康險時,已在生病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是不負理賠責任的。由此可知,健康險通常是不理賠「既往症」,包含投保前就已發生的疾病,即使投保超過兩年,也是不在承保的範圍之內唷。
◎ 最後做簡單的整理
帶病投保,不論過多久,其疾病之相關健康險不會理賠。而兩年內被發現在要保書上未誠實告知,保險公司是可以解除契約,且不理賠保險金,更重要的是其保費也不會退還!
所以835小編提醒大家,為了自身權益,千萬不要有「賭看看」的心態,否則小心最後會得不償失唷!
>>快點我!觀看更多保險動畫<<
※ 延伸閱讀
★ 免體檢不問病史皆可投保但不一定賠
★ 有體況,購買健康險需注意什麼呢?
★ 加費承保和取消批註後,既往症會賠?
★ 在等待期內,保險是不理賠的唷!
★ 該如何減少醫療險理賠爭議呢?
註1:保險法第64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註2:保險法第127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回覆...
對這些回覆都不滿意?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