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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Chiu
MiaChiu 2018-05-05, 18:15
您好
為什麼會要有「附約延續條款」此條款呢?
因為附約的保單都需要附在主約底下,若今天主約因(身故、全殘或一級殘、重大傷病給付、主約期滿或理賠至上限總額)導致終止時,若是希望附約還能有效,這時候 附約延續條款 就很重要了。
大多數的附約延續不一定適用所有附約保單,而是有限定特定幾項或是長年期附約,因此,選購的附約是否有在適用範圍內,就必須特別注意。
關於保障年限的規定,大致上有四種情況:
1、一年期延續至續保年齡上限
2、以一年期續保年齡上限與主約保障年限先到者為續保上限。
3、長年期保障至保險期間到期
4、全部附約都是到保險期間屆滿為止
全球人壽:
一年期附約與主契約保險期間一致,不得超過最高續保年齡
長年期附約至本附約保險期間滿,若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友邦人壽:
本附約得延續之期間,以 本附約原訂的保險期間為限
那根據條款來看的話,有什麼差異呢?
全球人壽若使用定期壽險當主約的話,主約到期,附約就無法再延續(因為跟主契約一致)
友邦人壽的條款是:以本附約原訂的期限為限,所以主約定期壽險不影響附約延續。
小提醒:
注意條款內有沒有「經本公司同意」的字眼出現哦!
有些保單條款內,雖然有附約延續條款批註,但是若條款內又有需要經本公司同意的話,保險公司是有權利不同意的喔!
不過在您詢問的友邦及全球人壽,目前條款內容是沒有出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