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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聖賢
陳聖賢 2016-06-17, 12:36
一般要保書健康告知事項會問到「過去二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的問題,
想請問:
1、如果是自己去掛號看診,那這樣要告知嗎?
Ans:基本上針對您的第一個問題,老實說我還是會稍微判定一下是看甚麼診?
前陣子遇到有客戶只是去洗牙,問我要不要寫在上面,
洗牙其實也是要掛號付費,所以基本上只要不是調養身息類似看中醫或牙醫等類例行性的是否告知可以討論!
2、如果曾有體況,但是超過二年了,那這樣要告知嗎?
Ans:基本上會建議告知,因為是否會被除外還是要由保險公司判定,
但基本上會建議您可以附上疾病相關問卷,
因為有些體況是超過兩年但小於五年仍需要告知,但不見的會被除外、加費、拒保!
以上供您參考,祝平安順心~
保單跟實體商品一樣,貨比三家不吃虧,
多聽多看多比較才會把資金運用在對的保障上!
我秉持著自己也是保戶的角度,
不斷用簡潔易懂的口吻,
就像朋友般談話解釋及規畫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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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有醫護背景的經歷,可以帶給各位更不同的保險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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