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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鳳洲
劉鳳洲 2016-12-28, 00:34
您好:
舊保單規劃的各項保障是不足的,嚴格來說是對於任一風險的轉嫁效益偏低,
其中主約的部分因有包含重大疾病保障,商品費率其實是偏高,
當規劃到這類「高保費」的商品,大多壓縮到真正需要的保障,
然而在預計新增保單的部分,在醫療制度、醫療技術不斷改變及進步的環境下,
屬於「癌症療程給付型」的【終身防癌險】,請避開這類不實用的險種,
要將我們的辛苦錢花在真正的刀口上,規劃真正有幫助的險種。
此外重疾、癌症治療面臨到龐大醫療費用,是這無法靠終身防癌險的理賠金來填補,
因此建議要補強癌症保障,要以一次給付型的商品為主要規劃才是,
只要一確診時就能向保險公司申請一筆百萬元至數百萬的理賠金額,
對於支付癌症非住院治療的費用與維持日常家庭生活開銷會是很大的幫助。
更重要的是現階段已經結婚,代表正是背負沉重的家庭責任最重的時期,
不能因為任何大風險失去工作能力、生活能力而拖累家庭變成承重的負擔,
對於轉嫁「殘廢失能」正是最大的保障缺口,是需要優先補強的,
當保障規劃不足時對於家庭是一大風險,千萬不可忽略保險對於家庭的重要性,
若無體況顧慮的話,建議重新規劃一份有真正保險效益的規劃方案。
以上說明與您分享,若有其他問題歡迎再來信提出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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