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5 條
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無效。
被保險人依前項所為之同意,得隨時撤銷之。其撤銷之方式應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及要保人。
被保險人依前項規定行使其撤銷權者,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
訪客 寫:因為不清楚實際的狀況(當初法定代理人的媽媽是否有同意並簽名?)
所以不方便下定論有無違法
就保險法第105條來看第 105 條
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無效。
被保險人依前項所為之同意,得隨時撤銷之。其撤銷之方式應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及要保人。
被保險人依前項規定行使其撤銷權者,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
1)若當初未經被保人書面同意,契約無效。
2)若那時候有書面同意,現在被保人想終止契約的話也是可以的。
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無效。
被保險人依前項所為之同意,得隨時撤銷之。其撤銷之方式應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及要保人。
被保險人依前項規定行使其撤銷權者,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
訪客 寫:你可能誤會我的意思了...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無效。
被保險人依前項所為之同意,得隨時撤銷之。其撤銷之方式應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及要保人。
被保險人依前項規定行使其撤銷權者,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
被保險人可以隨時行使撤銷權,而這個行為視為要保人終止契約。
並非是要保人才能終止保險契約。
若當時媽媽不知情,那保單的被保人簽名及法定代理人簽名欄位可能有疑慮,可以再請教法律相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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