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寫:請教一下健康告知書,我核對時發現有一個就醫事項,但那時是去沒有健保的診所自費看診,而且距離
住家,公司也有點遠(那星期住親戚家),
也就是我沒有刷健保卡,到底勾是還是勾否,很掙扎,因為有看過醫師,但我的健保記錄確實是沒有資料
保險公司真有那麼閒,會一間間自費診所問有沒有那位新保戶的就診記錄?
您好:
依照保險法的規定,
要/被保險人在訂契約時,應對保險公司的書面詢問據實說明,要保書上的詢問事項,
也沒區分就醫診所是否為參加健保的特約醫療機構,
在投保時有符合告知事項的各項詢時問,
保險公司會要求保戶提供病歷給核保人員評估,
至於實際上查不查得到相關就醫紀錄,這就是另一回事了。
據實說明是保險制度能維持的重要關鍵,
記得『書面詢問有問有答、沒問到不用特別說』,
確保花自己辛苦錢投保的保險契約,不會留個小辮子被保險公司抓到。
以上說明有不清楚的地方,再隨時來信留言,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