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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鳳洲
劉鳳洲 2017-06-22, 20:52
您好:
請問記得當時進行「皮膚冷凍治療」的日期是哪一天嗎?
若能告知正確治療日期,將關係到是否超過兩年導致請求權時效消滅。
是否能提供「合議書」的內容呢?是關於相同手術不再理賠嗎?
現在醫療技術不斷進步,新式手術逐漸取代傳統手術治療,
但保險公司本來就不能因此減免保險責任,讓保戶的權益受損。
已有行政函釋要求保險公司不得違反公平原則,
要求保戶簽未來施行相同手術不再給付之同意書,
不過依照目前描述來看,理賠的請求權時效應該已經消滅,
看您對這遲來的理賠金是否接受?
畢竟簽了這「合議書」將會造成自身保險權益的受損,
建議多花點時間來考慮。
以上說明與您分享,若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請再提出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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