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您是否了解您可能會遭遇到的狀況? 1) 未誠實告知,二年內可能被保險公司解約(保險法第64條) 2) 既往症不賠,保險是保險後所發生的疾病(保險法第127條) 詳細的,可以看正義哥的說明: http://forum.i835.com.tw/forum-f7/topic-t758.html 因此,您可以評估一下自身狀況,看保單是不是要續繳… 1) 續繳 a) 二年內可能被保險公司解約 b) 超過二年,保險公司不得解約,既往症不賠,但享有其他非既往症的保障 2) 不續繳 a) 風險自行承擔 另外,提醒一下,年繳是較省保費的,季繳會較年繳多繳4.8%保費喔,詳情可見: http://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