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 長照 工作失能 癌症 重症 條款 醫療
兒子在去年104 11/25投保A公司。 104/12/8於診所發現中耳積液/用薬物治療一個月未退/轉向長庚醫院在藥物治療一個月/ 1月第一次開刀/門診手術/A公司理賠/過了2個月複發/大約三四月在敏盛醫院第二次開刀/A公司要求調病例/拒絕理賠並且耳朵部份永久除外/並且要退還第一次理賠/ 〈1〉投保時並不知道兒子須要開刀,中耳積液,也不知免責條款 〈2〉永久除外的還有連帶關係其它保單,殘扶險 〈3〉本來第一次詢問也不能簽除外條件丶也不能算保單不成立。 〈4〉105/8/31最後同意在契約上加上只有耳朵除外條件。也必須退還第一次理賠。 *我要簽下除外5年〈5年後A不同意耳朵一樣除外〉這樣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