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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參加活動當心熱傷害 留意「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障範圍

頭像
2018-07-06 15:28
健康新知
夏季高溫頻傳,宜慎防熱傷害不知不覺找上你!弘森診所吳書毅醫師表示,當環境高溫超過35度時,身體就會出現散熱不易的狀況;因此,若長時間待在高溫環境中就容易因身體無法正常調節高溫而出現熱傷害的問題,提醒民眾在高溫夏日應留意自身狀況,若感不適時一定要盡快移到陰涼處,並補充水分,以免身體出現嚴重不適。

在夏日參加戶外活動時,除了應隨時留意個人不適症狀,建議也要留意活動的主辦單位是否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以保障個人權益!然而,公共意外責任險會針對活動特性而有不同的條款內容,例如路跑活動,常見的保障範圍是競賽路線的建築物與通道,而因個人疾病、體質所導致的熱衰竭、中暑等,則可能屬於不保事項。參加活動前務必清楚相關內容喔!

熱傷害的種類與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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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傷害依照嚴重程度大致可分為三類:

1. 輕度:熱痙攣
熱痙攣症狀包括大量流汗、肌肉抽筋等。

2. 中度:熱衰竭
熱衰竭症狀包括頭暈、頭痛、大量流汗、臉色蒼白、心跳加速、皮膚濕冷等。

3. 重度:熱中暑
熱中暑症狀包括頭暈、頭痛、意識不清、體溫逾40度、皮膚發紅發熱等。

吳書毅醫師提醒,熱傷害若無緊急且適當之處理,恐造成多重器官衰竭等嚴重後果,若為嚴重的熱中暑致死率可能高達30~80%,不可不慎!

熱傷害相關問題,建議諮詢「家醫科」
專家諮詢:弘森診所 吳書毅醫師



參加活動,「公共意外責任險」給你多一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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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丸子及永澤約好要一起參加路跑活動,小玉提醒要注意是否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小丸子卻沒聽過,她心想,「公共意外責任險」與自己保的「意外險」一樣嗎?
 
◎ 保障內容
 
  公共意外責任險(註1)通常是由產險公司承保,被保險人為活動主辦單位。在保單約定的活動期間、活動範圍內,因經營業務行為或相關設施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人的生命、身體、財物有損傷時,依法主辦單位需負賠償責任給第三人時,保險公司便依保單約定的限額內給付。公共意外責任險亦有除外不保之原因及責任,常見的有因戰爭、天災、電梯所致,因此參加活動要多加留意。
 
◎ 特定意外責任險
 
  有的公共意外責任險會針對活動特性,而有不同的條款內容,以某路跑的公共意外責任險為例(註2),其中的承保範圍有特別提到是競賽路線的建築物、通道等,不保事項也因為過去常有路跑而熱衰竭等爭議發生,因此會特別說明個人疾病、體質、心血管所致的症狀是不在保障範圍內。
  除了公共意外責任險之外,針對不同行業或是活動等特性,會另有責任保險,如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註3),或是附加其它的保障項目,如電梯意外責任等等。
 
◎ 強制投保
 
  由於公共意外責任險能夠給予消費者多一層保障,因此,有些法規或機關會頒訂規範要求業者要強制投保(註4),如某些縣市政府強制公共營業場所的業者,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並有規範最低投保限額。另外,訂有定型化契約的活動,通常亦有相關的保險規定,如近年很盛行的熱氣球,消保會於2014年通過其定型化契約(註5),載明主辦單位或業者應投保責任保險。
  
  意外發生無所不在,參加活動之前(註6)可向業者詢問,或是透過活動官網、簡章,瞭解是否有投保相關保險,清楚自己的權益。
  公共意外責任險主要是保障業者發生賠償事故時,不會一時付不出來而使受傷的第三人求償無門,因此,倘若發生不幸,則應據實(業者過失、傷亡程度)求償,不應受限於責任保險投保限額,如業者投保公共意外險500萬限額,而第三人依法可求償600萬,超過的部分業者仍應負責。
  最後小編提醒,個人所保的意外險,與意外責任險不同的是,意外責任險須歸屬責任,而個人意外險只要符合意外定義(註7),除非是在不保、除外事項(註8),否則是在保障範圍內唷!
 
註1:「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金管會保險局
註2:「2014苗栗星光公益馬拉松 公共意外險說明」
註3:「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條款標準」,全國法規資料庫
註4:「現有法規強制業者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金管會保險局
  「現有法規強制業者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產險公會
註5:「自由氣球乘客載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植根法律網
註6:「金管會提醒主辦各類型活動之單位可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風險管理與保險教育推廣入口網
註7:好文回顧→「如果這不是意外,那什麼才是意外?」
註8:好文回顧→「事故發生原因差一點,理賠差很多!-主力近因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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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健談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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