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請問是
要說明這險種優劣還是您
是否有保障不足呢?實在不清楚您主要留言詢問的用意,僅能大略向您說明這張險種的內容。
由於
105年1月1號起,各保險公司因主管機關的要求,
重新
將重大疾病險的條款重新修正定義,而將舊條款的商品也因此全面停售,
這次修正方向是希望原先重大疾病險條款中,
各疾病定義的不合理之處能有更明確定義,
避免當保戶罹患該疾病卻難以理賠的情況,降低理賠上的爭議,
只是
在於「癌症」的保障範圍比原先舊條款範圍限縮了,是對消費者較為不利!
一般來說
投保這類重疾險種其主要目的是為了癌症保障,
在105年後要規劃重疾、癌症的保障,建議考慮改投保【重大傷病險】,
是
以健保重大傷病卡為理賠依據,其保障範圍以及認定標準較優於傳統【重大疾病險】,
特別是癌症保障範圍更勝過傳統重大疾病險,這將是規劃重疾保障的優先選擇。
以上說明與您分享,若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請再提出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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