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算可以好好回覆這篇文章了,之前沒有時間整理這個資訊,正好籍由這個機會,把東西寫起來,但我不是專業的理賠人員,詳細情況還是依照條款及理賠人員及醫療人員的判定唷
http://1drv.ms/1ux8wUI延伸閱讀:(長照風險該如何轉嫁)
http://tinyurl.com/ktdoxwk補充:
文中的長看險費用資料中,對於長期看護的定義,除原有的長看狀態外,沒有器質性痴呆之判定標準,而是以是否有「認知障礙」為理賠依據,內容如下:
被保險人經醫院專科醫師診斷確定為「認知障礙」,且須他人看護照顧者。
前項第二款所謂經診斷確定為「認知障礙」,係指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經專科醫師診斷判定失去思考、理解、推理判斷及記憶能力而形成精神耗弱的狀況,這些的弱體障礙如:
一、失去照料自己的能力,而需要他人的持續的監看護理。
二、器質性原因造成的精神或神經疾病。
三、非器質性原因造成的衰老或愛茲海默氏症。
前項第二款所謂器質性原因造成的精神或神經疾病,不含下列二款之一者:
一、精神官能症(neurosis)。
二、精神病 (psychos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