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人、被保人可以,但是需要父母另外在法定代理人的部分也簽名,15歲後也要申請"簽名樣式變更",從父母代簽變成孩子親簽。
受益人,這部分則不一定,主要要看你保什麼險種? 健康險、傷害險、年金險的受益人=被保人,除非他有"身故金"or"保證給付"的理賠項目才需要另外去填寫"受益人",但是這另外填寫的受益人不會是被保人(人都死了你填他?)
另外建議你,替小孩子投保的時候,受益人除了填寫「父母」之外,還要再另外填寫一個「法定繼承人」! 父母為第一順位,法定為第二順位,這樣子會比較好。
可以填寫受益人並指定給被保人自己的,只有 生存保險金的受益人可以指定。
建議不要只是單純看保險,因為家庭財務狀況不是只有收入和保險,我們的生活水平、保障額度、保費支出、未來規劃,都是息息相關的
彼此之間會互相推擠;保費支出太高,生活水平就可能下降;或是維持生活水平,保費又壓在預算之下,保障就可能不足
這時候若是萬一發生風險的話,理賠就會不夠多,那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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