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大哉問,什麼都問、什麼都不奇怪

你有保險規劃或理賠問題嗎?歡迎在此發問並獲得解答。也歡迎各路高手分享保險觀念及理賠經驗喔!

< 回討論區列表

負擔房租好吃力,政府有補助嗎?

頭像
2014-04-01 16:11
福利制度
local_offer
  • 社福
圖檔

在外租屋,每個月的租金總是占據了大部分的花費,因此,內政部營建署有提供「住宅補貼方案」(註1),有租金補貼、住宅購置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的貸款利息等三大部分,其中的「租金補貼」就適用於在外租屋的人申請唷。
※ 110年度申請時間:
第1次受理:110年8月2日至110年8月31日 (鑑於COVID-19疫情嚴峻,第一次受理取消臨櫃申請,僅提供線上及郵寄掛號申請。)
第2次受理:111年2月14日至111年2月25日
 
【租金補貼介紹】(註2)
 
◎ 補貼金額
租金補貼期間為一年。每年度金額可能會調整,因此實際請依各縣市為準。以110年度來說,依縣市及年齡、婚姻狀態不同,每戶每月補助最高2,000~8,000元(註3)。
 
◎ 停止租金補貼 
過程中若發生以下狀況之一,可停止補貼。
  1.家庭成員擁有住宅。
  2.核發租金補貼時有補件之情形,且未依規定辦理者。
  3.再租賃住宅,且未依規定辦理者。
  4.停止租賃。
  5.申報資料有不實情事。
  6.家庭成員重複接受兩種以上住宅補貼。
  7.租約的承租人與出租人或其所有權人具有直系親屬關係。
  8.戶籍地有異動情形且未依規定辦理。
  9.受補貼者死亡、入監服刑等情形,未經主管機關依法變更受租金補貼者及續撥租金補貼。
  10. 出境滿2年未入境經戶政機關辦理遷出登記。
 
【申請事項】
除了有身份限制外,財產及收入也有所限制。
 
◎ 申請條件(註5)
  
(一)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年齡限制之一:
  1. 年滿20歲。
  2. 未滿20歲已結婚。
  3. 未滿20歲,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二)家庭成員都沒有自有住宅
(三)申請時家庭成員均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或自願放棄原租金補貼、承租社會住宅或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
(四)家庭成員所得及財產均低於各縣市規定金額
  以110年度的桃園市為例,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應低於3萬8,203元,動產部分每人限額為22萬5,000元,家庭成員的不動產限額則為540萬元。
  ※ 110年度租金補貼申請標準表可點我
    
◎ 租賃之住宅
建物登記資料的主要用途應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公寓、宿舍等字樣。不得為違法出租,並且每月租金不能超過各縣市租金上限。
更詳細的規定請參考「十七、租賃之住宅有沒有什麼特別的規定?」
 
【申請方式】
1. 書面申請:申請文件備齊後,以掛號郵寄或送至租賃住宅所在地的縣市政府相關單位,如都市發展局住宅企劃科(註6)。若以掛號郵寄,截止日以郵戳為憑。
2. 線上申請:至內政部建置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

若申請戶數超過當年度該縣市計劃辦理戶數,則會依照評點基準表(註7),評定申請戶之點數高低,並依高低排定順位,核發租金補貼。

835小編提醒,每年度的整合住宅租金補貼,大致上會在年中公告,詳細資訊可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查詢唷!



※ 延伸閱讀
 要買房的你,房貸型壽險,你都懂了嗎?
 結婚了,保單該如何調整呢?
 照顧小孩好花錢,政府有補助嗎?
  
註1:「住宅補貼作業規定」,內政部營建署
註2:「住宅補貼專區」,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註3:「110年度租金補貼-補貼額度」,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註4:「二十二、在什麼情況下會停止租金補貼?」,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註5:「申請條件、家庭年所得及財產限制(租金補貼)」,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註6:「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住宅補貼之單位」,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註7:「110年度租金補貼評點基準表」,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對這些回覆都不滿意?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