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身故,五年內可向勞保局申請家屬死亡給付
2014-12-11 17:21
社會保險
勞保有「家屬死亡給付」,當勞保被保人的家屬身故時,符合資格者,在五年內都可出具文件向勞保局申請!此外,身故的家屬本身,若有符合其他社會保險的給付,可能會面臨二擇一的狀況噢,申請前可見「父母身故,該怎麼領勞保、國保或農保的給付?」
以下列舉幾個常見的問題:
Q:家人同樣有勞保,可以同時請領家人本身的喪葬津貼及我的家屬死亡給付嗎?
A:不可以,只能擇一請領。
Q:公婆身故,也能請領家屬死亡給付嗎?
A:不行,家屬死亡給付僅限父母、配偶或子女。
Q:胎兒胎死腹中,可以請領家屬死亡給付嗎?
A:此屬死產,因此不可以。但若是分娩後,雖未及登記戶籍,可補辦後請領家屬死亡給付。
Q:父親身故,兩名子女皆符合家屬死亡給付資格,可分別請領嗎?
A:不可以,只能由一人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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