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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ren Huang
Darren Huang 2017-09-13, 00:29
Sherry您好,提供建議如下:
1.新人生傷害:只包含少數的殘扶金跟燒燙傷理賠,壽險公司意外險基礎費率偏高,但內容項目少也無保證續保。建議採用便宜的產險公司意外險,相同保費可增加1.5-2倍額度,且給付範圍也變大包含燒燙傷給付、意外實支實付與意外日額。
2.醫療健康保險:門診理賠條款較嚴苛,須符合健保2-2-7手術項目內才有理賠。建議以條款寬鬆的第二家實支填補缺口,或填補請假就醫的薪水損失。
3.定期癌症險:除了初次罹癌一次給付之外,還包含到癌症住院、手術、門診治療的給付,能避免癌症治療如果需要長期住院或回診所產生的費用問題,建議預算夠請提高到6單位。
4.一年定期壽險:如果確定壽險需求是長期都有的,EX:房貸車貸等,建議改用長年定期壽險,總保費會比較便宜。
而規劃上還缺少了殘廢失能的保障,
疾病/意外都可能導致失能的情況,單靠意外險無法完全轉移疾病致殘的風險,長期生活照護、收入中斷等龐大支出,容易拖垮整個家庭的經濟。風險程度不亞於癌症、身故,建議補上足額的殘廢/殘扶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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