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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ren Huang
Darren Huang 2017-09-13, 00:27
余琪月小姐您好,提供建議如下:
1.日額意外傷害、意外身故、意外傷害保險: 壽險公司意外險基礎費率偏高,但內容項目少。建議採用便宜的產險公司意外險,相同保費可增加1.5-2倍額度,且給付範圍也變大包含燒燙傷給付、意外實支實付與意外日額。
2.終身醫療: 二代健保DRGs制度下,住院天數降低與門診手術增加,而且手術花費最高的雜費支出不在傳統醫療險理賠範圍內,以定額給付的方式已不實用。醫療風險以實支實付規劃更佳。
3.癌症終身醫療: 傳統型防癌險保障額度低,而且無法支付標靶藥物與新式手術療法的高額費用,建議另外加強一次給付型的額度最少100萬才夠。
4.住院醫療險: 平準式費率若無保至最高承保年齡,總繳保費較高對您較不利,條款涵蓋範圍小且嚴苛,雜費額度也不夠。雜費建議最少20萬才夠,例如自費的達文西手術開機費需要25萬。建議再以條款寬鬆、額度高的第二家實支補強缺口。
5.醫療定額給付:同2.
建議現有體況的情形下,舊保單先不做更動,新增以填補風險缺口為主,
現階段較缺乏的是殘廢失能、罹癌一次給付型的保障,
疾病/意外都可能導致失能的情況,單靠意外險無法完全轉移疾病致殘的風險,長期生活照護、收入中斷等龐大支出,容易拖垮整個家庭的經濟。風險程度不亞於癌症、身故,建議補上足額的殘廢/殘扶險。
現今癌症治療住院天數短、在家休養的時間長,所以傳統癌症險以療程給付方式已經不實用。規劃一次給付型的重大傷/疾病險,能在罹癌當下獲得一筆資金投入治療,解決重大的資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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