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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治療好貴! 年支出達750億元

頭像
2016-11-14 14:31
健康新知
癌症連續30餘載位居國人十大死因之首,其衍生的相關的醫療支出更是驚人!根據健保署資料指出,104年健保的癌症治療費用高達750億元,佔整體健保總額的13%!

隨著飲食西化與繁忙的生活型態,國人癌症發生率居高不下,有鑑於癌症治療負擔沈重,因此癌症相關險種也成為投保首選之一。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並非所有保險金都可指定受益人!如癌症險等健康險的醫療保險金是以支付被保險人的醫療費用為主,建議簽訂前宜留意保單條款規範。

最燒錢疾病: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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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健保署統計分析資料發現,國人罹癌人數日益增加,104年健保治療癌症病患的醫療費用就高達750億元(815億點),若單純以癌症治療藥品費用來看,年支出為207億元(224.8億點)!

進一步探究癌症用藥比例發現,隨著醫藥科技進展,癌症治療型態也日漸改變。以實際數據來看,標靶藥物支出比重最高且總額逐年提升,104年標靶藥物支出約113億元(122.9億點,占54.7%),其次為化療藥品約74億元(79.9億點,占35.6%)、荷爾蒙藥物約16億元(17.4億點,占7.7%)、其他癌藥支出約4億元(4.6億點,佔2%)。

基於此,104年健保新增4項標靶藥物納入健保給付,另放寬部分藥品的給付規定,以期能減少國人自費醫療的負擔。

註:健保點值1點約0.92元。

參考資料: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癌症的罹患率高、醫療費也高,很多民眾擔心罹癌後經濟無法承擔,選擇以保險轉嫁風險。不過你清楚嗎?並非所有保險金都能指定受益人,例如癌症險這類健康險的醫療保險金,是為了支付「被保人」的醫療、生活費用,所以不可指定受益人唷!

原來有些保險金不能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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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常聽到填寫保險金受益人時,要記得多填寫法定繼承人,避免保險金變為遺產,但其實不是每種保險金都能指定受益人。以下根據保險法、示範條款,告訴大家那些是可指定及不可指定受益人

◎ 可指定
  一般來說,可指定受益人的有「身故保險金」、「生存保險金」,常見於壽險、年金險(身故後)、意外險,通常是由「要保人」指定,若為死亡險時,還要「被保人」同意,這是保障被保人的生命安全。
  填寫受益人時,可指定多位,且亦能選擇順位、比例等方式分配保險金,但要注意,若僅指定一人為受益人,該受益人比被保人早死亡,而要保人未指定其他受益人,則保險金會成為被保人的遺產唷。

◎ 不可指定
  像是殘廢保險金、醫療保險金、重疾保險金、生存期間的年金給付等,常見於健康險、意外險、年金險。由於這些保險金主要是用來支付「被保人」的醫療、生活費用,所以是不可指定受益人的唷。
  但要注意被保人若無法領取時,其保險金該如何處理。以殘廢保險金為例,若被保人喪失行為能力時,則要由法院宣告禁治產,改由監護人請領;醫療保險金若在被保人死亡後請領,則會由被保人法定繼承人為該部分保險金之受益人。

  實際上請依保單為主唷,通常在「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條款中會說明。835小編提醒,可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於要保書上的受益人欄位要仔細填寫,日後每隔一段時間記得拿出保單檢視,避免保險金理賠不到想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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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健談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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