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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溫驟降易誘發氣喘 投保時注意告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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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3 11:06
健康新知
最近氣溫驟降容易誘發氣喘,患者別忘了隨身攜帶氣喘用藥!目前常見的「壓力定量氣喘吸入器」自1956年問世以來,就成為世界上最常用的吸入器之一;由於此種吸入器攜帶方便,也增加了呼吸治療的便利性。然而,隨著醫療藥物與器材的改良,也讓藥物輸送至肺部的效率逐漸提升,三軍總醫院臨床藥學部資深藥師葉爵榮提醒,只要正確使用吸入器,對於氣喘或慢性肺阻塞患者都有助穩定病情、改善不適症狀。

有些氣喘等呼吸道疾病病史者,擔心買保險被拒保,因此選擇「不問病史、免體檢皆可投保」的保險,但其實可投保不代表一定會理賠,且免體檢不代表不用誠實告知,建議民眾投保前仍需詳加瞭解相關規定,以免保障不成還衍生糾紛。

壓力定量吸入器的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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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氣喘或慢性肺阻塞患者最常使用的「壓力定量吸入器」而言,使用時建議可掌握以下幾個步驟:

1. 先將吸入器顛倒呈L形,持握上下搖晃4至5次,使藥物充分混合。

2. 打開吸嘴帽蓋,並接上吸藥輔助器 (spacer),若壓力定量吸入器未附吸藥輔助器,則直接打開吸嘴帽蓋即可。若超過三日未使用吸入器,建議在正式使用前應先按壓吸入器一次,排除一次劑量。

3. 使用吸入器前,應避開吸嘴,先緩緩深吐一口氣,但勿直接對吸嘴吐氣。

4. 用嘴唇含著吸藥輔助器的吸嘴(若壓力定量吸入器未附吸藥輔助器,則直接含著吸嘴),將舌頭放在吸嘴下方,避免阻塞吸嘴,按壓吸入器容器底部,同時緩慢深吸一口氣。值得注意的是,吸氣時勿過度緊張用力,以免形成聳肩及喉頭緊縮狀態,會阻擋藥物進入氣管,而影響治療效果。使用吸入器時,應保持吸氣過程不中斷,若為兒童使用,需持續吸氣約3秒鐘;若為成人使用則持續吸氣4至5秒鐘。

5. 吸氣完畢將吸入器移除,緊閉雙唇,並閉氣約10秒鐘。閉氣10秒後即可恢復正常呼吸。

葉爵榮藥師提醒,吸入劑量須諮詢醫師或藥師指示,不可任意增減劑量!若需要吸入第二劑量時,依照上述步驟3至步驟5重複施作,但兩劑之間需間隔30至60秒時間。

此外,若吸入藥物含有類固醇時,吸藥完成後建議漱口,以減少口中的藥物殘留量。若不確定藥物成分,可主動向主治醫師或藥師諮詢。

專家諮詢:三軍總醫院臨床藥學部資深藥師 葉爵榮藥師


幾年前有一個身體有病況的朋友,來問正義哥「我看到一個保險商品標榜免體檢、不問病史皆可投保,如果因為從小就有的氣喘住院,也可以賠嗎?」,哥在此慎重說明「可投保不代表一定會理賠」,承保和理賠是兩件事,最好分開來看。很多人有很多誤解,正義哥分別來說給你聽~

免體檢不問病史皆可投保但不一定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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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症不在保險範圍內
健康險保單條款對「疾病」一詞,常見定義為「指被保險人自本約生效日(或復效日)起所發生的疾病」。

在保險法127條,對健康險亦提到保險公司的免責事由「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保險人對是項疾病或分娩,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也因此,若投保生效後因某疾病申請理賠,保險公司證明此疾病與既往症相關,就有可能不理賠。

未誠實告知可解約
很多人誤解,在投保填寫要保書的健康狀況時,只要誠實告知,保險公司評估通過後承保,每個人就享有一樣的保障。這話只對一半,誠實告知體況,是供保險公司做風險評估。有時繳相同的保費,但因為既往症不在保險範圍內,所以擁有的保障就可能不同。

最重要的是,「免體檢不代表不用誠實告知」,很多人為了方便,在投保時,要保書裡的健康告知部分交由他人填寫,就可能會因沒有誠實告知,而可能會被保險公司依保險法64條來解約,這要多加留意唷。

時效
由於要保書針對五年內的體況做詢問,所以很多人會誤解五年前的既往症可以獲賠。從上述的保險條款對「疾病」定義可以得知,既往症並無時效的限制,保險公司證明疾病與既往症相關,就可能不理賠。

而有關誠實告知的保險法64條,解除契約權提到「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契約」,所以其解約權最長是二年,二年後不得解約,但賠不賠就是看取決於保障範圍和既往症了。

哥在此再重申一下,「可投保不代表一定會理賠」、「免體檢不代表不用誠實告知」,既往症對保險影響很大,建議在無體況時購買保險,換言之,投保前的規畫是非常重要的,避免日後想加保或是做保單調整,才發現「因既往症而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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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健談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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