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依照媽媽的年齡,現在還可以投保長期看護保障的相關險種,
不過殘扶險或是長照照顧險的保費都已經不便宜,
甚至送件核保的過程,極大可能會被保險公司
要求進行基本體檢,
倘若體檢報告有某些數值偏高時,最後會以加費承保最後的核保結果,
到時可能就要評估加費幅度是否仍有保險效益在,這就要慎重考慮了。
不論何種年齡層要規劃長期照顧的保障,
建議以保障範圍較廣的殘扶險為選擇,
因為這兩險種的理賠依據有很大的不同,符合殘扶險的理賠未必符合長照險,
況且
殘扶險是依照身體各器官機能、肢體活動範圍等狀況理賠依據,
因疾病或意外造成殘廢等級表中任一殘廢項目即可理賠。
反觀
長照險是以生活自理能力存有障害(六項符合三項):
- 1.進食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取用食物或穿脫進食輔具。
2.移位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由床移位至椅子或輪椅。
3.如廁障礙:如廁過程中須別人協助才能保持平衡、整理衣物或使用衛生紙。
4.沐浴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完成盆浴或淋浴。
5.平地行動障礙:雖經別人扶持或使用輔具亦無法行動,且須別人協助才能操作輪椅或電動輪椅。
6.更衣障礙:須別人完全協助才能完成穿脱衣褲鞋襪(含義肢、支架)。
或是
認知能力障礙(三項符合二項):- 1.時間的分辨障礙:經常無法分辨季節、月份、早晚時間等。
2.場所的分辨障礙:經常無法分辨自己的住居所或現在所在之場所。
3.人物的分辨障礙:經常無法分辨日常親近的家人或平常在一起的人。
才能符合長期照顧險的理賠要件,更重要的是
當被保險人「長期照顧狀態」已消滅,
此時長期照護保險金就會
暫停給付,依照上述條款寫法來看,
當被保險人不符合長期照顧狀況時,
身體狀態是否已經達到無須再復建的狀態呢?倘若仍是要繼續接受復健、接受治療,那這段間的復健、照顧花費該怎麼辦?
因為這極可能會影響到家人是否願意再讓被保險人繼續接受治療,
況且此時還是
無工作能力,更無法再回到職場來繼續獲得工作收入,
這對於家庭經濟來說仍是一大負擔,對於照顧責任並不能完全透過保險來做好轉嫁,
極度不建議投保長照險,因為無法替家庭、照顧者來解決長期照顧的問題,
建議優先投保殘扶險,一方面是保障範圍來得長照險廣,
再來是
無須擔心殘扶金給付會暫停的問題,
更能讓家庭對於
每個月要負擔照顧花費能透過殘扶險來轉嫁,減輕家庭經濟的壓力。
以上說明與您分享,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歡迎再來信詢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