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我這個人會做很多聯想與推測,所以會比較囉唆一點,因為我覺得有些事情不講清楚,對你、對我都不好。
先聲明:我會利用網路去搜尋條款來進行確認,然後再針對條款做解釋與建議
我所引用的條款皆為網路上搜尋同公司、同名商品的結果,若是所引用之網路條款與保單正本條款有所出入,請以保單
正本條款為主。
我所給予的建議與解釋,都是依照條款所做出的推論。
-----------以下為觀念補正------------
我依照你過去的保單內容與欲買保單的規劃方向來推定,你的保險觀念似乎比較薄弱一點
因此我建議你先看完以下幾個短片,每個約2~3分鐘,但是對你的幫助超過20~30年。
1.保額足夠才有效!大多數人保險都買錯了!
forum-f38/topic-t3136.html2.想成為保險界的鋼鐵人?這樣規劃就對了!
forum-f38/topic-t4611.html3.不是買對險種就沒事,條款、保額也很重要!
forum-f38/topic-t5469.html-----------以下為既有保單部分-----------
1.實支實付的雜費與手術費共用上限、門診手術保障過低第 十 條 醫院各項雜費及手術費保險金之給付
被保險人因第八條之約定而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內所發生,<後略>這條款的意思就是
住院期間內,醫藥、手術器材、手術費用等是合併使用同一個上限,上限是20萬
雖然不算低,但是如果同時負擔的話,就有可能不夠。
第十二條 門診手術費用保險金之給付
被保險人因第八條之約定而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於診所或醫院接受門診手術治療時,本公司按被保險人門診手術期間內所發生,且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手術費核付,<中略>
但該次門診手術若屬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本條保險金之責:
一、不屬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或第三部第三章第四節第二項所列舉之手術者。<後略>這條款的意思就是
門診手術的時候不賠醫材費,只理賠
手術費,額度為1.5萬,且一年只能申請6次
另外,如果小孩所接受的門診手術是新型手術,不在
健保2-2-7的手術裡面的話,不賠!!
醫療技術的進步速度,我想大家都有一點年紀了,應該有所感受吧? 孩子才1歲而已,你覺得將來她會活多久? 醫療進步到哪裡?
那幫猴子每天只會吵架、拉頭髮、丟水球、打群架而已,我不認為期望
法規更新的速度會跟上
醫療進步的速度是個好主意。
2.重大疾病給付的額度低了一些這張以條款內容和費用來說不算差,但是額度不太夠,預算有限的情況下建議加保定期型一次給付的重疾/重傷險
3.終身防癌的保障效益極低這張我真的建議直接解約了,將預算釋放出來做更好的規劃! 主要原因有二:
一、保障極低 二、不賠併發症初次罹癌只有領5萬,住院一天1000元,你光是實支實付一張就可以打趴這張了,而且乳癌的標靶藥物一劑6萬;這張沒有存在感.....
第 八 條 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險責任開始後之有效期間內住院接受癌症疾病治療者,本公司按其住院日數乘以其投保之「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額」給付「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 這條款說明了你住院必須是以
接受癌症疾病治療為標準,若不是因癌症住院則不賠!!
比方說:因癌症去做化療or放療,後來因為好細胞與癌細胞一起被殺死導致器官衰竭,因此住院做治療的話,不賠!!!
因為你住院原因是:器官衰竭。 這在醫學定義上叫做:癌症的
併發症 這張不保併發症
---------以下為欲買保單的部分----------
1.更換主約建議更換主約,換成不還本的那張! 所謂還本是無論活著還本或死亡還本,都不要!! 不要想著把錢拿回來! 那拿回來的不叫錢 OK?
你想想看20年前的物價和現在的物價,差了多少? 同樣是1000元,20年前可以買多少東西? 現在又可以買多少東西? 【價值】有一樣嗎?
4400*20=8.8萬 你覺得1歲的孩子如果不發生意外或疾病,依照自然法則他會活到幾歲自然死亡? 80歲很難嗎? 100歲有可能嗎?
你把20年的物價差,乘以4倍、5倍想想看;你懂我意思了嗎? 8.8萬在80年、百年後的價值有現在的2萬元的價值嗎?
還本型的死亡給付,它只有"保本"的功用,完全沒有"保值"的功用! 年紀愈小的愈不值得買還本型
另外一點,這張的殘扶金雖然不打折,但是卻是殘廢後的6個月之後才開始領,這6個月對於家庭的經濟狀況就會有很大的負擔,而且開始領之後一個月也只有1萬,很難對家庭經濟有所幫助。
2.台O的實支實付拉到計劃二考量到原本的實支規劃沒有保障門診手術費與門診手術雜費的部分,建議將此保單拉高保障,因為這張有保障門診手術、門診手術雜費,而且還是分開計算上限!! 費用又不會提高太多,非常建議拉高。
3.剩下兩張就不建議保了首先是防癌險:
這張只有單純的癌症住院費,連一次給付金都沒有,而你有兩張實支實付後完全可以取代這張;而且DRGs上線後,這種日額給付類型的險種作用只會愈發的低
參考文章:DRGs會對我造成什麼影響嗎?
post244.html?hilit=DRGs%E6%9C%83%E5%B0%8D%E6%88%91#p244對了!! 這張的癌症住院也是
不賠併發症喔!
手術險的部分,則因為它條款的寫法會讓我有所疑慮
第九條 [外科手術保險金的給付]
<前略>
被保險人所接受之手術,若不在附表三及附表二所列項目時,本公司依手術當時中央健康保險局最新公佈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所列手術項目支付點數,支付點數10,000點(含)以上,依第一級手術給付,支付點數5,000(含)~9,999點,依第二級手術給付,支付點數1,500(含)~4,999點,依第三級手術給付,支付點數1,499點(含)以下者,不予給付。這表示手術理賠的條件有所限制,要不在手術表中、要不在健保2-2-7中,而且還必須是1500點以上的手術程度才賠,我認為不甚理想。
4.重傷險的額度可以再拉高這張的理賠範圍很廣,而且條款中有寫明,即使將來健保重大傷病的範圍有所變更,這張的範圍也會跟進
5.加保一次給付型的防癌險看你過去的保單規畫與將來的規劃,發現你好像滿重視防癌這塊,我建議你台O有一次給付型的,那張的作用遠遠比日額型防癌險大的多!
-----------以下為各險種的簡單介紹與建議-------------------
重大疾病險-以前就有的商品,理賠常聽到的那七項重大疾病,癌症、尿毒症、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冠狀繞道動脈手術、急性心肌梗塞、中風後殘障、癱瘓,相較於重大傷病險便宜,範圍也小一點。
重大傷病險-先聲明! 跟【重大疾病險】不同,重疾險只賠上述七項,重傷險則是理賠健保的【重大傷病範疇】,簡單講就是當你可以申請健保的重大傷病卡,就可以跟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目前健保的重傷範圍破百項(自己上網查),不過重傷險會將很多先天性的重大傷病除外理賠(就是先天的不賠,不過如果你有先天的重傷 我猜也不能保,所以不用講),還有職業病也不賠。
*好處:範圍較廣,而且不會被保險條款綁太死,因為健保局如果更改重大傷病範圍,理賠的範圍就會跟著變更。缺點:比較貴一點。
殘廢險-發生1~11級殘廢時一次理賠金,100%~5%(保額),這部分會建議規劃高一點,因為發生殘的話,家庭可能會有大變動,比方說重新裝潢成無障礙空間、搬到有電梯的大樓、輔具的購置...等等,一開始的花費比較高,所以殘廢險規劃高一點。
殘扶險-發生1~6級殘廢時,分期理賠(隨著各家不同,有的年給付,有的月給付),級別給付(有的1~6級統一理賠金額,有的100%~50%分級理賠),還要注意【保證給付期間】(有的給15年、有的給180個月、有的給200個月、有的給50次) 這部分非常的便宜!! 但是不要因為便宜而規劃太高,因為分期給付雖然搭配保證給付後,總理賠金額會很可觀,但是救緩不救急、遠水救不了近火,就跟上述的殘廢險一樣,若是一開始家裡有大變動,即使每個月領5萬、領180個月、總領900萬也沒用,因為頭幾個月就可以把家庭財政拖垮了!!
防癌險:現有防癌險多分為兩種:確診罹患癌症一次給付型、因癌症而住院或接受放療、化療理賠型(日額),我會建議優先規劃一次給付型的防癌險。
一次型的理賠彈性較大,確定罹患了就直接拿錢,拿到錢之後看你要拿去做放療、化療、住院、偏方、等死、血拚、投資、傳承之類的,那都是你自己家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