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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ren Huang
Darren Huang 2017-09-13, 23:22
黃筱涵小姐您好,提供建議如下:
1.人身意外傷害、傷害日額、傷害醫療:皆為意外險,壽險公司保費較貴,而且沒有保證續保的意外險不如改用產險方案規劃,不但保費較便宜保障項目更多。
2.終身防癌: 傳統型防癌險保障額度低,罹癌一次理賠5萬遠遠不足,而且無法支付標靶藥物與新式手術療法的高額費用。建議另外加強一次給付型的規劃,能在罹癌當下獲得一筆資金解決重大資金需求。
3.住院醫療險: 不包含門診手術,住院雜費額度只有5萬也不夠。雜費建議最少20萬才夠,例如自費的達文西手術開機費需要25萬。建議補上額度高的第二家實支補強缺口或提高保障。
4.手術醫療終身險: 規劃是為了彌補住院醫療險在手術理賠的不足,但是手術費理賠額度低,而且無法解決目前高額自費藥物器材的問題,建議用實支實付取代就能理賠住院日額、手術費與醫療支出最高的雜費。
5.終身醫療險: 二代健保DRGs制度下,住院天數降低與門診手術增加,而且手術花費最高的雜費支出不在傳統醫療險理賠範圍內,以定額給付的方式已不實用。醫療風險以實支實付規劃更佳。
而規劃上還缺少了殘廢失能的保障,
疾病/意外都可能導致失能的情況,單靠意外險無法完全轉移疾病致殘的風險,長期生活照護、收入中斷等龐大支出,容易拖垮整個家庭的經濟。風險程度不亞於癌症、身故,建議補上足額的殘廢/殘扶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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