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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聖賢
陳聖賢 2016-12-05, 02:53
您好,
根據您的狀況應該就是首要先考慮定期險而終身險為輔!
簡單來說,
您的原有保單,
吃掉過多的保費都屬於終身險的保障,
其中因為97年投保至今約快滿10年,
這個部份能動的保障就有限,
至於103年所投保的保單問題就看起來比較大了,
因為保險的意義在於用最小的保費換得大的保障!
以保大不保小的觀念來說,
看起來整份保單該有的都有,
但細看之後會發現其實就是每個地方都有一點,
但保障的部份也都很不足夠!
簡單來說,以實支實付來講,能轉嫁的自費額度偏低,
業務員反而是規劃終身醫療、定期住院日額、定期手術險,
以這樣的規劃來說算是非常普遍的單一公司會出的保單,
為什麼我會這樣說?
因為現在社會的變遷,以一個良好的實支實付來說應該包含三個層面,
第一個為住院日額保障、第二個為住院期間的雜費額度、
第三個為住院期間的手術雜費額度,
※滿多保險公司第一個及第二個會擇一計算!
好,說這麼多其實就是讓您了解,
一個實支實付就可以取代住院日額跟手術費用的部分,
那幹嘛還需要分開規劃呢?有點多此一舉不是嗎?
再來看到防癌險的部分,在加上原本97年那個主約,
現在各大雜誌、書籍、保險網站都在強調一次給付,
甚麼是一次給付?事情發生後一次給你保障額度的理賠金或合約所載名的理賠金!
那您一定會問,所以我的是嗎?
原則上來說您這兩個險種都無法給予這樣的轉嫁性,
所以幾乎可以說是沒有,更不用說其條款內容的完整性了。
所以我會建議若103年的保單沒有任何體況的情形下,
可以直接改投保其他公司有良好的實支實付條款及一次給付的防癌及重大傷病卡險!
然後您預新增的保單我個人覺得沒有什麼問題,
主要是因為您目前有背負房貸的責任,
在壽險這個部份您也不能忽視,
甚至會建議您至少要購買相同剩餘房貸金額的定期壽險,
倘若真的有甚麼變故也不至於給家人帶來太多負擔。
以上供您參考
祝平安順心~
保單跟實體商品一樣,貨比三家不吃虧,
多聽多看多比較才會把資金運用在對的保障上!
我秉持著自己也是保戶的角度,
不斷用簡潔易懂的口吻,
就像朋友般談話解釋及規畫保單,
協助每個家庭、每個人都可以選對商品,
加上有醫護背景的經歷,可以帶給各位更不同的保險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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