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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病不可忽視 保險宜提早規劃

頭像
2016-08-08 09:00
健康新知
早期台灣肝病防治成效不彰,肝癌更有國病之稱。然而,自1986年起全面實施嬰幼兒B型肝炎疫苗預防接,將B肝帶原率降至1%以下。然而,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小兒科馬瑞杉醫師提醒,肝是沈默器官,即使罹患肝病也不一定會有明顯症狀,若有疑慮者,建議透過血液、超音波等健康檢查項目以瞭解自身的健康狀況。
 
若身體已出現疾病徵兆再來考慮保險,這樣來得及嗎?其實保險是風險轉嫁的概念,應該趁身體健康狀況良好時提早規劃;若已出現疾病症狀再投保,可能會被拒保、加費或是批註除外,若未誠實告知病況,可能有被保險公司解約的風險。

肝炎的類型與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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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肝臟受到感染、藥物、酒精或化學物質之傷害,造成肝細胞壞死及炎症反應,就稱為肝炎。肝炎可能在急性發病時演變成猛爆性肝炎而危害生命,此外也可能形成慢性肝炎。肝臟長時間處於慢性發炎的狀態可能導致肝硬化或肝癌,對於身體健康影響甚鉅。
 
在臺灣,肝炎是以病毒性肝炎所引起的危害最廣。目前已知的肝炎病毒有A、B、C、D、E及G型等,其中A、E二型為糞口傳染,經由飲用被病毒污染的水或食物而感染,一般與外食或水管線路使用設置不當有關;而B、C、D、G型肝炎則是經由體液(特別是血液)所傳染,其中B型肝炎又以母子垂直感染為最常見的傳染途徑。
 
肝臟是一個「沈默寡言」的器官,得了肝病不一定會有症狀,所以肝病患者經常不知道自己已經患有肝病。若出現急性症狀則患者可能會有黃疸、噁心、腹部不適、胃口不佳及倦怠感等現象。為了瞭解自己有沒有肝病,必須要做的檢查包括抽血檢驗肝功能(GOT、GPT)、肝炎病毒標記、血中胎兒蛋白以及腹部超音波檢查等檢查。
 
然而,對於急性肝炎的治療,因為目前所知並無有效的抗病毒藥物可供使用,因此仍是以支持性療法為主流,所幸大部分急性肝炎都是自限性的。至於慢性肝炎的治療則是更大的挑戰,目前主要有幾個方向,包括增強免疫功能(例如干擾素)以及抗病毒藥物的使用(例如ribavirin和肝安能等)。療效方面並非絕對有效,也有其副作用,因此決定使用之前應該與醫師仔細討論。
 
肝炎防治相關問題,建議諮詢「肝膽腸胃科、小兒科」
專家諮詢: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小兒科 馬瑞杉醫師
參考資料:國民健康署 健康九九網站



身體不好才買保險,會賠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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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罹患肝炎後想要買保險,保險公司會承保嗎?承保後是不是就都會理賠呢?「趁身體健康時,趕快規劃保險」這句話你一定聽過,但許多人常是身體不好後,才想要買保險,屆時就可能會遇到下列狀況:
 
既往症不在保險範圍內
保險的保障不包含投保前,因此投保前即有的體況,如殘疾、病症,就不在保障範圍內。
以健康險為例,保險法規範「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保險人對是項疾病或分娩,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因此,若保險公司證明與投保前的既往症有關,那麼是可以不理賠的。

因既往症加費或批註除外
當身體不好,但狀況尚可接受,保險公司就可能以「加費承保」或是「批註除外」承保。例如:原先1,000元的保費,因為體況不好,而「加費」變成1,500元;或是原先的既往症只有「子宮頸」,但保險公司將「整個子宮」都「批註除外」來限縮保障範圍,因此要注意是否合理,避免日後理賠發生糾紛。

因既往症被拒保
當身體狀況非常不好,過去病史過於嚴重時,最糟的情況就是拒保,當發生事故時,就只能靠自己的儲蓄來承擔。

有些人為了能夠順利核保,簽約時對於「健康告知」會不誠實勾選,但仍會因「既往症」拒賠,而且在投保兩年內,若被發現不誠實填寫要保書,保險公司可以解除契約!
 
每一間公司的核保條件不同,而不同的險種也會有不同的審核要點,投保前不妨多加詢問確認,建議大家,在身體健康時,趁早規劃保險才是上上策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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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健談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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