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大哉問,什麼都問、什麼都不奇怪

你有保險規劃或理賠問題嗎?歡迎在此發問並獲得解答。也歡迎各路高手分享保險觀念及理賠經驗喔!

< 回討論區列表

幼兒好發的川崎氏病 可申請重大傷病減輕負擔

頭像
2016-07-01 16:44
健康新知
川崎氏症是幼兒的危險疾病之一,若孩子連續高燒五日以上,家長一定要提高警覺、儘早就診,以免高燒燒壞心臟!新光醫院心臟內科趙書平醫師提醒,川崎氏症應積極治療,若錯過黃金治療時機或未加以治療,可能會發生心臟與血管的併發症,家長不可不慎!
 
若不幸確診為川崎氏症,依健保規定可申請「重大傷病卡」,以減輕日後的醫療負擔。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重大傷病卡非永久有效,依照不同類別會有不同的有效期限,須於效期屆滿前重新檢具資料申請,以保障個人權益。

川崎病的併發症
圖檔 
 
川崎氏症最主要的合併症都是發生在心臟與血管病變,其中,最嚴重的併發症就屬「冠狀動脈瘤」。一般而言,川崎氏症病童若未接受治療,約有20%~30%會併發冠狀動脈瘤,導致心臟衰竭,甚至死亡。即使接受治療,仍有3%~10%病童會留下冠狀動脈的後遺症,以台灣而言,約7.3%患者後續會出現冠狀動脈瘤問題。

冠狀動脈瘤的發生率不高,其發生原因除了川崎氏症外,動脈硬化及自動剝離、術後遺症、先天病變、或創傷等都有可能導致冠狀動脈瘤。

冠狀動脈瘤主要是冠狀動脈壁變薄弱、管腔擴大,當血液流入冠狀動脈,經過冠狀動脈瘤時,會因為管腔擴大而讓血液產生亂流,讓血液無法完全留至冠狀動脈遠端,循環不佳造成心肌缺血,甚至會因為缺氧而產生胸痛、胸悶症狀,嚴重更可能因心肌收縮不良而有呼吸困難等心臟衰竭、心肌梗塞等狀況。

冠狀動脈瘤初期可能沒有任何症狀,直到形成血栓或出現心肌梗塞症狀時才被正視。然而,輕微的冠狀動脈瘤可以用藥物治療,嚴重時可考慮進行手術切除動脈瘤或以心血管繞道手術改善症狀。

川崎氏症併發症相關問題,孩童建議諮詢『小兒科』,成人建議諮詢『心臟內科』。
專家諮詢:新光醫院健康管理部及心臟內科主治醫師 趙書平醫師


由於川崎氏症被列在健保的重大傷病範圍內,若經醫師確診為川崎氏症,可向健保署申請「重大傷病證明卡」,因相關疾病就診時可免自行負擔部分費用唷!

你知道什麼是「重大傷病證明卡」嗎?
圖檔 
 
「重大傷病卡」的核發目的,是健保給予罹患重病,且需長期醫療的患者,能夠減輕醫療負擔的一項措施。以101年的健保統計來看,國人每100元的健保費,就有27元是補助這些有重大傷病證明卡的人。可見「重大傷病證明卡」,對於其患者,是有實質幫助的。

申請的資格
健保署會公告重大傷病的範圍,包含了需積極或長期治療的癌症、血友病、需接受洗腎的尿毒症、全身性紅斑性狼瘡、慢性精神病…等共有三十類,其中,第三十類是前二十九類除外的罕見疾病。
病患需經由特約醫療院所的醫師,診斷並確定罹患公告的三十類重大傷病之一者,便能檢具文件,向健保分區業務組申請。
要提醒的是,其中的急性腦血管疾病,在急性發作後的一個月內,以及早產兒出生三個月後,有併發症而住院者,這些由醫師逕行認定即可,不用申請證明。

注意期限
重大傷病證明卡,並非申請就都能永久使用,依不同的類別,會有不同的有效期限,每幾年就要換發,須再次認定。例如第二類血友病,其有效期限是永久,而第十六類的重肌無力症,其有效期限是三年。在期限即將到期前,得於效期屆滿前,重新檢具資料申請,否則逾期作廢。

登錄於健保卡
在民國94年3月之後,便不再核發重大傷病證明紙卡(除了第六類),而是直接登錄於健保卡中。申請後,除了第六類的慢性精神病,可以由患者選擇是否登錄外,其他重大傷病證明,都需要登錄於健保卡內,包含其重大傷病的疾病代碼、有效期限起、迄日等等。

享有的福利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免自行負擔費用辦法第六條,申請成功的重大傷病患者,持健保卡看診,便能免自行負擔費用,包含門診基本部分負擔、門診藥品部分負擔、門診復健部分負擔、住院部分負擔等,只要負擔掛號費、自費項目即可,但要注意,並非任何的就診狀況都能適用,必須是「該類重大傷病」的相關醫藥費,才得以免自行負擔費用。

由於重大疾病的資料都登錄於健保卡中,因此,就診時,透過健保卡,便能判別此次就醫是否符合重大傷病的免自行負擔費用狀況,不需自行判別。
提醒大家,許多人常認為領有重大傷病證明卡的人,就能領取身心障礙證明,但其實兩者之間的認定是不一樣的唷!需申請身心障礙證明的人,詳情可洽身心障礙者服務資訊網,進一步瞭解其申請資格。
 
圖檔
【本文經健談授權轉載】
對這些回覆都不滿意?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