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寫:我的上排兩顆門牙+一顆側門牙小時候受傷矯正過
但醫生沒用好所以長大後側門牙又慢慢往上移,導致目前只剩一半
最近存夠錢想要用側門牙的牙套,到了B醫院照X光也說靠門牙處有點發黑要做牙套
但因為位置不夠大,所以一聲說有可能的治療是前面四顆(上下各二)做矯正往旁邊拉
我是因為聽到牙齒內部有發黑,才覺得如果要做牙套的話這樣算不算治療型矯正
然後C醫院說前面門牙已做過根管治療隨時有斷裂可能,不如三顆都做牙套
之前問過很多人這樣是否能爭取理賠,有人說算既往症不行、有人說既往症、已在疾病跟意外都不算,到時看診斷書判斷
我現在的疑問是:
1.我如果因小時候的意外導致牙齒內部受傷,(A醫院)醫生說牙根吸收必須根管治療的快兩年前
這樣算治療型矯正、可申請義齒理賠嗎(但醫生的分類是寫齒髓壞死根齒髓炎,雖然好像不算錯)
2.我有一個約八年前媽媽幫保的保誠樂活(醫療終身)跟今年三月自己保的全球XHR
當初沒想過這是個問題所以未告知,但這兩天爬了文後發現這樣好像算未盡告知義務?
我是希望不要這樣,畢竟是20年前的意外,而且我以為做根管治療就好了。
訪客 寫:
您好:
由於門牙是因為小時候受的傷,雖然有到B醫院、C醫院檢查,
有可能是因牙髓病變所引起,在理賠上首先要去認條款是否有理賠牙科手術,
再來保險公司針對牙科的理賠,會確認在投保前是否就已經有看診、治療過,
若有,那保險公司就會將那顆牙視同"既往症",因此這會關係到是否能理賠。
另外,今年三月投保的全球XHR的時候,
是否在二個月內因為牙齒的關係而回診、治療呢?
如果沒有,那在填寫要保書的當下就沒有違反告知了。
以上說明與您分享,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歡迎再來信詢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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