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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居十大死因之首 及早規劃險種轉嫁風險

頭像
2016-08-15 08:46
健康新知
衛生福利部近日發布104年國人十大死因,惡性腫瘤連續34年蟬聯國人死因第一位,且佔所有死亡人數達28.6%!許多研究指出預防癌症可以從飲食、運動、規律作息等多方做起,此外,也建議民眾應趁身體健康良好時及早規劃保險方案以轉嫁風險,如癌症險、重大疾病險、特定傷病險等。本文將介紹選擇重大疾病險需注意的事項,帶您一起來瞭解。

104年國人十大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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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國人十大死亡原因:
第一名:惡性腫瘤(癌症)
第二名:心臟疾病
第三名:腦血管疾病
第四名:肺炎
第五名:糖尿病
第六名:事故傷害
第七名:慢性下呼吸道疾病
第八名:高血壓性疾病
第九名:腎炎、腎病變、腎病症候群
第十名:慢性肝病及肝硬化

參考資料:衛生福利部


瞭解了排名前十的死因為何,也別忘了做好風險的規劃!若想以重大疾病險轉嫁相關風險,一定要注意以下幾個重點唷!

如何選購重大疾病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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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的重大疾病險屬於一次性出險,被保人在有效期間內罹患條款中所定義的疾病,即可獲得理賠金;不過有些保險公司推出的「多重重疾險」是能夠理賠一次以上,不會給付一次就終止契約。由於重疾常會影響工作收入,所以建議一併考量相關殘廢、重疾豁免條款或是附約,有時連壽險主約的保費亦免繳。
重疾險的優點是能夠自行運用理賠金,不用受限於各式條件,逐項申請。

重疾的定義及除外
根據金管會在2016年規範的七項重大疾病為:「急性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後殘障、末期腎病變、癌症、癱瘓、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

要注意條款中每一項重疾的理賠條件,而並非醫生判定罹患即能理賠唷,例如:心肌梗塞除了因冠狀動脈阻塞導致心肌壞死之外,還需符合「典型胸痛」、「最近心電圖異常變化」、「心肌酶異常增高或肌鈣蛋白在一定數值」等兩項條件;重疾險的癌症條款則是依輕、重度而有不同的「除外」,因此重疾的定義及除外條款要注意。

等待期
為了預防帶病投保,重疾險會有所謂的「等待期」,意思是投保後在等待期間內罹患疾病,保險公司是可以不理賠的。目前重疾險的等待期有三十天到九十天不等,在選擇時可以多留意。

主附約要注意
為了避免主附約彼此失效的問題,建議能單獨選擇重疾險主約,否則就要挑選附約不因主約終止而失效的保單條款,例如:附約為醫療險時,不因重疾險終止而失效、附約為重疾險時,不因主約壽險全殘而失效等。

保證續保
避免因體況被拒絕續保,保證續保是很重要的。例如子宮肌瘤、巧克力囊腫……等雖然不屬於癌症,但細胞的不規則增生會有惡性化的顧慮,這樣的連帶關係,可能會被視為有體況而拒絕續保;另外,多重重疾險因保障多次,亦要注意保證續保的問題。

除了七項重疾,近年來亦有「特定傷病險」,納入數十項傷病給付,甚至推出以「健保局核發的重大傷病卡」為理賠依據的重疾險,這些一樣都要注意理賠的定義唷!

另外,由於重疾險有將癌症納入保障範圍,因此建議有防癌規劃的人亦可考慮此一險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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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健談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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