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寫:您好,
保單期限:
全球:2015/05
富邦:2017/03
是的,當時是請業務員協助規畫重大疾病險(已可以退還為主)
但目前因為有想調降保單,所以也發現癌險重複規劃
一直猶豫是該將富邦PCC1拿掉 或是 全球 防癌終身險拿掉,因為全球的保額有點低,但想說他是20年終身及可以以副本理賠,
另外可否將富邦的HKR刪除?
目前想將年繳壓在6萬內,因為小寶寶馬上要出生了,所以想調降保費,再麻煩提點,感謝。
您好:
傳統的終身防癌險是屬於給付癌症療程的保障,雖然是已經不適用現在的醫療現況,
但要在兩張終身防癌險取捨去留,各自從商品條款來看,
倒是
建議保留2017/03投保的防癌險,因為在條款上有明確寫到
"癌症併發症",
因癌症導致其他併發症的發生,那這張終身防癌險還能給付一些癌症療程相關的保險金,
至於那張定額給付醫療險是否要拿掉,若是在懷孕前就已經投保的話,
當在生產過程中或許
會符合條款列舉出來的必要性剖腹產情況之一,
到時能透過這張醫療險來申請理賠,建議可以等到生產結束後再來調整,
看是否
再增加第二張實支實付型醫療險來拉高自己的醫療保障。
2015/05投保殘扶險的
"殘廢一次金不高"及"按月給付殘扶金會依1-6級殘來按比例打折",
畢竟殘廢風險的發生可能讓身體各器官、各肢體活動範圍造受損害,
在開始治療、復健後頭六個月是重要的黃金時期,
看身體是否能恢復到原先機能,在這段期間要
支付復健、治療初期費用、輔具,
甚至要讓原先家庭環境打造無障礙空間,這些都是一筆不小的花費,
經過六個月的治療,當身體
無法再恢復原先機能、活動範圍時符合殘廢等級表的1-6級殘時,
一方面可能無法再從事原先工作,甚至要專人在旁照顧生活起居時,
此時能有源源不絕的殘扶金將是支付每月看護開銷最重要的來源,
但這張險種給付的殘扶金會隨著不同殘廢狀況依照不同比例(100%~50%)給付,
會使得
理賠金額不夠支付看護開銷,就失去了規劃保險最重要的用意,
建議
再投保別家的"定期殘廢/殘扶險"來做好殘廢風險的轉嫁。
以上說明有不清楚的地方,歡迎再來信詢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