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374您好,提供規劃建議如下:
特定傷病包含20多項疾病,理賠經由醫師診斷證明,但除了癌症以外的疾病即使發生了也難以理賠。
建議用保障範圍更大的重大傷病險來補強,一次給付的額度建議最少100萬才比較夠。
一年期癌症為療程給付型,
需要每次接受癌症治療才會給付該次醫療費,
但是對於目前癌症治療最有效且不傷身的標靶藥物費是不理賠的,
而且受到二代健保影響,住院天數降低,未來在院內治療的比例也會逐漸降低,
因此建議用一次給付型的癌症險或重大傷病險來補強會比較好。
規劃上缺少殘廢失能的保障,
1.失能是最重要的風險,與身故相同的是都會使家庭陷入收入中斷,另外還需照顧一個無法工作人的風險。
2.與疾病不同的是,失能是不會恢復痊癒的。
為了填補失能造成的長期收入中斷、照護支出與基本生活費,建議補上殘廢失能險的規劃,包含殘廢一次給付金跟狀況發生後固定每月或是每年給付的扶助金。
若您本身是家裡的經濟支柱,家庭責任也相對比較高,
目前有負債的情況建議要再補上壽險的規劃,
壽險是為了避免發生狀況後,將自己的家庭責任轉嫁給家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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