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看了列出的保單內容,雖然2018年投保的保單問題不大,
兩張實支搭配起來的住院保障算蠻高的,但在
"門診手術"這塊仍是一小保障缺口,
再者,2015年有投保一張儲蓄型商品是讓負擔保費墊高的原因之一,
若要能真正降低保費,要看您願不願意調整2006、2007年投保的保單,
大多都還有約7.8年的繳費期間,若不調整這7.8年就要負擔較高的保費壓力。
關於您所提到癌症保單,想請問它是屬於"療程給付型"的險種嗎?
如果是,因為主要理賠項目是以因癌症住院、手術等療程,
這已經
不符合現在醫療現況,反觀若是屬於"整筆給付型"的癌症險的話,
一確診癌症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整筆的理賠金,這是目前規劃的首要選擇,
但保障範圍僅是"癌症"這項疾病,而
其他重大疾病、傷病卻不在保障範圍內,
而相較於2018年新投保的防癌險,兩者間是屬於不同類型的險種,
現在規劃癌症、重疾保障,要以整筆給付型的險種為優先選擇,
建議可
再附加重大傷病險這張險種,要記得一定要等到加保完成後再將癌症險拿掉,
才能確保新、舊保單間不會出現等待期間的空窗期。
最後,已經有替自己投保"終身失能險",按月給付的失能扶助金也不會因不同失能程度打折,
但失能一次金的給付金額算是過低,當失能發生後的半年、一年是黃金治療的重要時間點,
因病況的關係必須離開原先工作崗位,家庭經濟短時間內勢必會受到影響,
或者治療、復健所需可能要購買輔助器材,甚至居家環境需要打造成無障礙空間等,
由於失能一次金的給付會照不同失能程度來按比例(100%~5%)來給付,
假設額度不高會使給付金額偏低,
對於治療初期經濟負擔的填補是相當有限,
建議再替自己
補強定期失能險來拉高失能一次金的給付,能拉高就盡量拉高保障,
因為
失能風險的發生會造成家庭相當嚴重的損害,千萬不可忽略!
以上各說明有不清楚的地方歡迎再來信詢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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