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為了能夠正確且客觀的提供建議,首先有幾個問題需要先跟你確認一下:
1.你所謂的預算15萬,是否包含增額壽險的12萬保費?是:那麼因為增額壽險已經佔據了12萬的預算,因此僅依靠3萬預算做保障規劃稍微偏低了。
否:若是將15萬預算全部用來規劃保障型商品,那就有點誇張了,34歲未婚未生的女性用5、6萬規劃就相當頂級了。
2.增額壽險已經繳完了!因此有釋出12萬的現金流,請問這筆金額你預計接下來的規劃是做什麼呢?1.再買一張儲蓄險,
強烈建議千萬不要做這種事情!! 不論基於
存退休金、強迫儲蓄、追求比定存更高的報酬率等因素,再買一張都很不理想!
大幅度的限制了更高生活水準的可能性,不論是現在的生活或未來的生活,因為你退休少說也是30年後的事情,30年的
長期投資其報酬率可以甩儲蓄險好幾條街。
2.釋放部分金流進行保障型商品的規劃,我認為這是最為理想的方案! 而且還會有剩餘的預算可以增添自己美好的生活。
我會利用網路去搜尋條款來進行確認,然後再針對條款做解釋與建議
我所引用的條款皆為網路上搜尋同公司、同名商品的結果,若是所引用之網路條款與保單正本條款有所出入,以保單
正本條款為主。
-----------以下為既有保單部分-----------
1.意外險沒有保證續保一、基本型的條款
【附約的保險期間及續約】
第 四 條 本附約的保險期間為一年。要保人於保險期間屆滿前交付次一保險期間保險費且經本公司同意並發給續約證明文件者,得逐年更新本附約,使其繼續有效,但續約時本公司得按照當時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費率調整。<後略>二、日額的條款
【附約有效期間及更新續約】
第 四 條 本附約保險期間訂為一年,期間屆滿時,經本公司同意,並收取續約保險費,本附約得逐年更新繼續有效。<後略>三、意外實支的條款我找不到含有"特約"二字的商品,所以小姐你可能打錯字了。但是意外實支一定都需要掛在意外死殘之下;故意外死殘斷保的同時,意外實支也會斷保。
依照找到的兩項條款皆有
經本公司同意的字詞,因此推論無法保證續保。
2.實支實付醫療沒有保障門診手術費用、沒有保障門診手術雜費【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之給付】
第 八 條 被保險人因第六條之約定而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內所發生,且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下列各項費用核付。<後略>
【外科手術費用保險金之給付】
第 九 條 被保險人因第六條之約定而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內所發生,且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手術費,<後略>兩項條款皆表明
住院期間內所發生的費用才理賠,因此可推論進行門診手術的話無法申請理賠。
3.防癌保障極低我想應該是相當早期的商品了,條款竟然只有兩頁!真是我見過最少的了。過於早期的商品已經不適用於現今與將來的醫療技術了,建議重新做規劃,但因為已經繳交8年的保費,且保費負擔不算大,因此可以放著不做變動。
保障範圍:
罹癌僅賠10萬、癌症住院賠1000元/天、癌症手術僅賠2萬、癌症出院後門診保障僅90天。
另外還有很嚴重的條款缺陷:那就是癌症住院、癌症手術都僅限制於
因癌症住院診療,沒有保障併發症。
比方說:因癌症而做化療,藥性較強而將好細胞連同癌細胞一起殺死,因此腎衰竭住院的話,這張保單
不賠住院費。
條款如下: 全部簡略列出部分區域
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癌症住院」於醫院住院時,<後略>
癌症特別看護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癌症住院」時,<後略>
癌症出院後療養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癌症住院」診療者,<後略>
癌症手術醫療費用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癌症手術」於醫院治療者,<後略>
癌症出院後門診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癌症住院」診療者,於出院翌日起九十天內,<後略>--------以下為建議規劃之險種----------
重大疾病險:以前就有的商品,理賠常聽到的那七項重大疾病,癌症、尿毒症、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冠狀繞道動脈手術、急性心肌梗塞、中風後殘障、癱瘓,相較於重大傷病險便宜,範圍也小一點。
重大傷病險:先聲明! 跟【重大疾病險】不同,重疾險只賠上述七項,重傷險則是理賠健保的【重大傷病範疇】,簡單講就是當你可以申請健保的重大傷病卡,就可以跟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目前健保的重傷範圍破百項(自己上網查),不過重傷險會將很多先天性的重大傷病除外理賠(就是先天的不賠,不過如果你有先天的重傷 我猜也不能保,所以不用講),還有職業病也不賠。
*好處:範圍較廣,而且不會被保險條款綁太死,因為健保局如果更改重大傷病範圍,理賠的範圍就會跟著變更。缺點:比較貴一點。
*重大傷病或重大疾病,擇一規劃即可。
殘廢險:發生1~11級殘廢時一次理賠金,100%~5%(保額),這部分會建議規劃高一點,因為發生殘的話,家庭可能會有大變動,比方說重新裝潢成無障礙空間、搬到有電梯的大樓、輔具的購置...等等,一開始的花費比較高,所以殘廢險規劃高一點。
殘扶險:發生1~6級殘廢時,分期理賠(隨著各家不同,有的年給付,有的月給付),級別給付(有的1~6級統一理賠金額,有的100%~50%分級理賠),還要注意【保證給付期間】(有的給15年、有的給180個月、有的給200個月、有的給50次) 這部分非常的便宜!! 但是不要因為便宜而規劃太高,因為分期給付雖然搭配保證給付後,總理賠金額會很可觀,但是救緩不救急、遠水救不了近火,就跟上述的殘廢險一樣,若是一開始家裡有大變動,即使每個月領5萬、領180個月、總領900萬也沒用,因為頭幾個月就可以把家庭財政拖垮了!!
防癌險:現有防癌險多分為兩種:確診罹患癌症一次給付型、因癌症而住院或接受放療、化療理賠型(日額) 我會建議優先規劃一次給付型的防癌險。
因為日額型的容易因條款而有所受限,比方說:限制
醫院一定要有治療癌症設備的才賠、限制
併發症的保障
而一次給付型的理賠則彈性較大,確定罹患了就直接拿錢,拿到錢之後看你要拿去做放療、化療、住院、偏方、等死、血拚、投資、傳承之類的,那都是你自己家的事情了。
實支實付型醫療:第二張建議規劃要有保障
副本理賠、門診手術費用保障、門診手術雜費保障建議規劃方向大致如上,如果有其他問題或有更加了解的部分,隨時可以用mail或LINE與我聯繫。
建議不要只是單純看保險,因為家庭財務狀況不是只有收入和保險,我們的生活水平、保障額度、保費支出、未來規劃,都是息息相關的
彼此之間會互相推擠;保費支出太高,生活水平就可能下降;或是維持生活水平,保費又壓在預算之下,保障就可能不足
這時候若是萬一發生風險的話,理賠就會不夠多,那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如果你想要深入瞭解,或是有其他疑問想要問我的話,可以加我的LINE與我諮詢,我的LINE:0963-615970 或是來信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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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台中,主要服務:中部地區、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