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先聲明:我會利用網路去搜尋條款來進行確認,然後再針對條款做解釋與建議
我所引用的條款皆為網路上搜尋同公司、同名商品的結果,若是所引用之網路條款與保單正本條款有所出入,以保單
正本條款為主。
另外我想請問.....是禹蓁媽媽??
首先,劉大在最後也提到了很重要的觀念,就是
父母的保障遠比孩童的保障更加重要與優先!!
你難道不懂「把拔馬麻」要先保嗎?
forum-f38/topic-t3533.html-----------以下為既有保單部分-----------
1.終身醫療、終身手術的效益不佳這部分劉大在前兩段已經解釋的很清楚了,不多加贅述,推薦你花個3分鐘看個短片,可以對你有大幫助!
有保障總比沒保障好?終身醫療到底有多少保障?
forum-f38/topic-t5002.htmlPS.這手術險的定義還限於健保2-2-7,若是不在健保內,不賠! 而醫療技術的進步絕對比法規修改的速度更快!
2.防癌終身險效益極差這部分要請你看條款了! 因為我在網路上找不到
康愛的條款,只能找到
新康愛的條款。
假定它只是修改費率後推出的新商品,條款部分沒有變動的話,即使不論額度很低外,這張的理賠也有很多的限制!
第二條 名詞定義
四、「醫院」:係指具有診斷及治療癌症設備且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私立醫院及財團法人醫院。這句條款的意思是:即使被保人因為癌症而住院,也不一定可以理賠! 要看那間醫院是否有
診斷及治療癌症設備,有就賠,沒有就不賠!
這會有很大的限制,若是因為不舒服而緊急送醫,勢必會送到距離家裡最近的醫院,但是很難保證最近的醫院有治療癌症的設備。
第十三條 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診斷確定罹患癌症,並於醫院住院接受癌症治療者,<後略>
第十四條 癌症長期住院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診斷確定罹患癌症,並於醫院住院接受癌症治療且長期住院<後略>
第十五條 癌症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 <後略>
第十六條 癌症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 <後略>
第十七條 癌症骨髓移植醫療保險金 <後略>
第十八條 癌症義肢裝設保險金 <後略>
第十九條 癌症義齒裝設保險金 <後略>
第二十條 癌症義乳重建手術保險金 <後略>
第廿一條 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 <後略>
第廿二條 癌症化學治療保險金 <後略>
第廿三條 癌症放射線治療保險金 <後略>
第廿四條 癌症化療或放療補助保險金 <後略>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診斷確定罹患癌症,並以癌症為直接原因,於醫院接受化學治療或放射線治療者,<後略>從第十三條開始,一直到第二十四條,每個理賠條款都標明了必須
以癌症為直接原因的治療或住院才可以申請理賠!
做個假設,若是做化療或放療,但是好細胞與癌細胞一起被殺死,造成了器官衰竭而住院的話,這張
不會賠! 這種狀況被成為癌症的"併發症",而此保單的條款沒有保障這一塊。
更不用說罹患癌症也不過領3萬而已,乳癌的標靶藥物一支就要6萬了,一年花費80萬以上。
這部分如果你有興趣,可以參考這篇:認識標靶藥物,做好保險評估!
forum-f6/topic-t645.html3.實支實付醫療的保障不足這部分我有點疑惑....因為我搜尋不到新全意,只能搜尋到新真全意;這部分也是我討厭去老保險公司的部分,命名超沒創意,一堆重複的。
我就假設它條款相同只是費率有做調整而已,那麼依照新真全意的條款和保障部分來看
主要缺點是:
1.手術保障堪憂,條款中沒有手術表,也沒有提到是否依照健保2-2-7,因此難以認定動手術的話是否會理賠?
假定門診手術的部分一律理賠的話,額度也僅有1萬,無法認定其具有保障的功用。
住院手術的部分,假定也一律理賠的話,條款中沒有將住院手術獨立出來,因此推論住院手術費會與雜費合併使用上限。
2.醫療雜費的額度不夠高,特別是要同時負擔手術費與醫材費的話會捉襟見肘。
--------以下為現有保單不足並建議規劃的部分-----------
1.殘廢殘疾的保障劉大已經有解釋,並且我在下面會放上險種介紹,不贅述。
2.重大疾病、重大傷病、癌症一次理賠的保障不足這重要性應該不用贅述吧?
3.規劃第二張實支實付醫療險基於健保制度以及目前的雜費額度過低,這第二張就很重要了。
要注意的保障項目為:副本理賠、雜費額度高、雜費有保障門診手術的醫材費用、門診手術費可以賠
-------------以下為各險種的簡單介紹與建議-------------------
重大疾病險-以前就有的商品,理賠常聽到的那七項重大疾病,癌症、尿毒症、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冠狀繞道動脈手術、急性心肌梗塞、中風後殘障、癱瘓,相較於重大傷病險便宜,範圍也小一點。
重大傷病險-先聲明! 跟【重大疾病險】不同,重疾險只賠上述七項,重傷險則是理賠健保的【重大傷病範疇】,簡單講就是當你可以申請健保的重大傷病卡,就可以跟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目前健保的重傷範圍破百項(自己上網查),不過重傷險會將很多先天性的重大傷病除外理賠(就是先天的不賠,不過如果你有先天的重傷 我猜也不能保,所以不用講),還有職業病也不賠。
*好處:範圍較廣,而且不會被保險條款綁太死,因為健保局如果更改重大傷病範圍,理賠的範圍就會跟著變更。缺點:比較貴一點。
殘廢險-發生1~11級殘廢時一次理賠金,100%~5%(保額),這部分會建議規劃高一點,因為發生殘的話,家庭可能會有大變動,比方說重新裝潢成無障礙空間、搬到有電梯的大樓、輔具的購置...等等,一開始的花費比較高,所以殘廢險規劃高一點。
殘扶險-發生1~6級殘廢時,分期理賠(隨著各家不同,有的年給付,有的月給付),級別給付(有的1~6級統一理賠金額,有的100%~50%分級理賠),還要注意【保證給付期間】(有的給15年、有的給180個月、有的給200個月、有的給50次) 這部分非常的便宜!! 但是不要因為便宜而規劃太高,因為分期給付雖然搭配保證給付後,總理賠金額會很可觀,但是救緩不救急、遠水救不了近火,就跟上述的殘廢險一樣,若是一開始家裡有大變動,即使每個月領5萬、領180個月、總領900萬也沒用,因為頭幾個月就可以把家庭財政拖垮了!!
防癌險:現有防癌險多分為兩種:確診罹患癌症一次給付型、因癌症而住院或接受放療、化療理賠型(日額),我會建議優先規劃一次給付型的防癌險。
一次型的理賠彈性較大,確定罹患了就直接拿錢,拿到錢之後看你要拿去做放療、化療、住院、偏方、等死、血拚、投資、傳承之類的,那都是你自己家的事情了。
建議不要只是單純看保險,因為家庭財務狀況不是只有收入和保險,我們的生活水平、保障額度、保費支出、未來規劃,都是息息相關的
彼此之間會互相推擠;保費支出太高,生活水平就可能下降;或是維持生活水平,保費又壓在預算之下,保障就可能不足
這時候若是萬一發生風險的話,理賠就會不夠多,那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如果你想要深入瞭解,或是有其他疑問想要問我的話,可以加我的LINE與我諮詢,我的LINE:0963-615970 或是來信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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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台中,主要服務:中部地區、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