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這兩個商品雖然都是防癌險,但給付型態不一樣
XCD是一次給付+療程型的商品,一次給付的金額最高60萬,住院7200元/天,放/化療3600元/次,癌症手術18萬
以上是這商品的主要給付項目,當然還有其他雜項,但是不討論那麼細
這商品的好處在於條款的保障範圍很廣,不像他家會限制併發症、手術範圍、就診醫院等等,這張完全沒限制。
YCC則是屬於確診後一次給付型,最高一次金為500萬,若是做標靶治療的話會多理賠20%,也就是100萬
但是因為條款的寫法讓我有一點擔心,因此我建議不要去計算多出來的20%,直接以確診的一次金做為規劃重點。
20%有拿到當然很開心,當作多出來的! 若是一開始計算就是120%為基礎,但實際只拿到100%,這個落差容易造成保障規劃的空洞,應該盡量避免
【癌症標靶治療費用保險金之給付】
第十五條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初次罹患第二條約定之癌症者且經醫院醫師指示,開始實際接受標靶治療時,本公司按診斷確定日之保險金額乘以百分之二十,給付癌症標靶治療費用保險金。<後略>這是條款的寫法,它寫
【開始實際接受】標靶治療時,給付保額的20%。
若寫法為「經醫院醫師指示,建議接受標靶治療」的話,我會放心很多;因為有時候確診癌症後,醫師建議的治療方案不一定是標靶治療,甚至即使醫生建議 但家屬也可能擔心副作用等因素而婉拒「接受」標靶治療。
所以它的寫法【開始實際接受】,這樣的文字會讓我有部分的疑慮。
【重度癌症保險金之給付】
第十四條
<前略>
被保險人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初次罹患第二條約定之重度癌症時,本附約效力即行終止,但不影響本公司給付重度癌症保險金之責任。YCC依照第十四條給付一次金後,契約就終止! 因此若是保戶沒在第一時間接受標靶治療的話,過後是否可以申請20%的理賠我無法確定,因此建議以一次給付100%的額度做為規劃基礎。
若是因為癌症而住院接受治療的話,實支實付醫療可以接受理賠,因此療程型的商品並不是建議優先規劃的險種
實支實付醫療會擔心的缺口只有一個,就是當放/化療屬於門診治療而不需要住院時,這時候實支實付醫療就無法啟動!
但是建議規劃還是以一次給付型的為
最優先規劃,因為靈活性與彈性都比療程型的高很多!
住院用實支實付、門診用一次金,多出來或剩下來的可以用來改善家庭或是加快身體康復!
-----------以下為各險種的簡單介紹與建議-------------------
重大疾病險-以前就有的商品,理賠常聽到的那七項重大疾病,癌症、尿毒症、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冠狀繞道動脈手術、急性心肌梗塞、中風後殘障、癱瘓,相較於重大傷病險便宜,範圍也小一點。
重大傷病險-先聲明! 跟【重大疾病險】不同,重疾險只賠上述七項,重傷險則是理賠健保的【重大傷病範疇】,簡單講就是當你可以申請健保的重大傷病卡,就可以跟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目前健保的重傷範圍破百項(自己上網查),不過重傷險會將很多先天性的重大傷病除外理賠(就是先天的不賠,不過如果你有先天的重傷 我猜也不能保,所以不用講),還有職業病也不賠。
*好處:範圍較廣,而且不會被保險條款綁太死,因為健保局如果更改重大傷病範圍,理賠的範圍就會跟著變更。缺點:比較貴一點。
殘廢險-發生1~11級殘廢時一次理賠金,100%~5%(保額),這部分會建議規劃高一點,因為發生殘的話,家庭可能會有大變動,比方說重新裝潢成無障礙空間、搬到有電梯的大樓、輔具的購置...等等,一開始的花費比較高,所以殘廢險規劃高一點。
殘扶險-發生1~6級殘廢時,分期理賠(隨著各家不同,有的年給付,有的月給付),級別給付(有的1~6級統一理賠金額,有的100%~50%分級理賠),還要注意【保證給付期間】(有的給15年、有的給180個月、有的給200個月、有的給50次) 這部分非常的便宜!! 但是不要因為便宜而規劃太高,因為分期給付雖然搭配保證給付後,總理賠金額會很可觀,但是救緩不救急、遠水救不了近火,就跟上述的殘廢險一樣,若是一開始家裡有大變動,即使每個月領5萬、領180個月、總領900萬也沒用,因為頭幾個月就可以把家庭財政拖垮了!!
防癌險:現有防癌險多分為兩種:確診罹患癌症一次給付型、因癌症而住院或接受放療、化療理賠型(日額),我會建議優先規劃一次給付型的防癌險。
建議不要只是單純看保險,因為家庭財務狀況不是只有收入和保險,我們的生活水平、保障額度、保費支出、未來規劃,都是息息相關的
彼此之間會互相推擠;保費支出太高,生活水平就可能下降;或是維持生活水平,保費又壓在預算之下,保障就可能不足
這時候若是萬一發生風險的話,理賠就會不夠多,那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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