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y
訪客 2018-08-28, 11:18
劉鳳洲 2018-08-28, 21:47
訪客 寫:媽媽今年六月過世,家 人就剩下我跟姐姐還有爸爸3個人大部分的保險理賠都是姐姐去處理,目前講好的是全部理賠的金額是大家各3分之1目前因為一些私人因素跟姐姐鬧翻了,所以房子的部分我拋棄繼承了保險金理賠有一部分會直接匯到我的帳戶裡面所以想請問只要匯到我帳戶的當初受益人就是寫我,對嗎?我不想放棄我這部分的權益,這樣是否有違法?因為姐姐說我拋棄繼承了,所已不能拿這筆錢,他這樣可以去告我?以上的問題,希望可以幫我解決,謝謝
林育楹 2018-10-08,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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